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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未婚妈妈"不可耻,社会舆论应宽容!

2008-04-17 阅读: 出处:泉州新阳光女子医院(http://www.0595fk.com) 字号:[ ]
"未婚妈妈"不可耻,社会舆论应宽容!
"我在这里哀求某个好心人,能救救我和我的孩子,给我孩子一个名正言顺降生的机会。求求各位了!望各位好心人见帖尽快回复,时间不能再拖了,宝宝得有个爸爸!"新浪杂谈一个未婚怀孕的女子的帖子,引起世人的关注,此语此情,令人落泪。如果此贴不是"恶搞",笔者认为"未婚妈妈"本无罪,世人宽容应同情。
  
  首先,在当前人们还不太认可"未婚妈妈"的社会舆论下,我对该女士未婚生孩子的情况,对你给未来孩子找"爸爸"的求助,表示理解。但我劝你不要过分认为自己做了"大不人道"的事情,"未婚妈妈"是这个社会迟早要来的事情,你做中国大陆"未婚妈妈"网上亮相第一人,也许会给人们新的思考,舆论会以宽容的态度,对待早已存在的像你一样的事情。
  
  首先,你千万不要认为自己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情,压力要放松些。也不要给孩子找什么"爸爸"了,不要靠自己的"呐喊"寻求他人的"爸爸"身份,你什么罪错也没有的,你的出现可能为像你一样情况的姐妹争得法律上关注的机会。二是你最好和自己的父母亲人说明情况,求得他们的亲情理解,支持你把孩子生下来。三是你赶紧到当地妇联部门说明自己的情况,求得安排你到地方医院,准备生产。
  
  你要堂堂正正做中国大陆"未婚妈妈 "第一人,你要勇敢的承担生产孩子哺育孩子的责任,而你的亲人应该理解你疼苦你,给你精神力量。你那孩子的血肉"爸爸"如果有良心和社会责任,则应该承担孩子的部分生育费用,虽然你们不是法律上的夫妻。社会政府部门应该关注这样的"民生"新主题,让生活在中国大陆的所有生命,都得到尊重和爱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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