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流也虽简单,但不是人人都可做
文章来源:泉州新阳光女子医院 更新时间:2008年06月25日, 字号:[大 中 小 ] 以往育龄妇女一直祈求着避孕失败后,能有一种安全、可靠的止孕方法。如今已有了口服流产药,如米非司酮、米索前列醇等,效果显著,深受欢迎。但若应用不当,也会发生严重反应与病发症(特别是对那些身体差本身就不适合做药流的女性),故不能掉以轻心。
一般应用米非司酮与米索前列醇后,约2~3天,子宫腔内的胚囊即可排出,此时阴道出血较多,可有头晕、恶心、呕吐、乏力、腹痛等反应,而子宫中的蜕膜组织往往在2周左右才能慢慢排出,随后出血停止,这称为完全流产,故规定孕妇在药物流产后15天去医院复查。必要时做B超检查与尿妊娠试验,以确定流产效果。如果在服药后1周内未流产,或10天左右阴道流血明显增多,以及超过3周至1个月流血仍淋漓不尽时,则应及时去医院复查,若流产失败或流产不全,需分别做人工流产或刮宫手术。
然而,有些人对该药的利弊不甚了解便随意使用,以致险象环生。如一位孕妇竟在家中自行服药流产,开始未见胚囊排出,但在第4天突然腹痛,面色苍白,呈休克状态,经医生诊断为宫外孕,幸亏抢救及时才化验为夷;另一位孕妇虽在医院做药物流产,但急于出院,结果在返家途中大出血,只得赶回医院进行紧急手术刮宫,方转危为安;还有一位孕妇在药物流产后,阴道持续出血达40余天,企图借助于月经冲下残留组织,而未及时刮宫,也导致大出血,虽经奋力抢救脱险,但已发生贫血与盆腔感染等症。
需要强调指出的是:是药三分毒,不少妇女尤其是未婚妇女,往往存在一种错误认识,以为药物流产宛如月经来潮一般,不会影响健康,以致不重视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,一旦发现怀孕便要求药物流产,有的一年内做二三次,显然会损害健康。
下面谈谈到底哪些人适合做药流:
●服药者必须是停经45天之内的受孕者,年龄在34岁以下;
●身体状况良好,无禁忌证。所谓禁忌证包括:曾患、正患较重的全身性疾病,肝、肾功能不全,过敏体质,心脏病、高血压、贫血、哮喘、青光眼、妊娠期皮肤瘙痒等,及怀疑宫外孕、长期大量服药、每日吸烟10支以上、嗜酒等;
●服药前做B超检查,确认是宫内孕;
●流产后至少休息3天~5天;
●严格遵守医嘱,按时复诊;
●不能连续服药;
●选择就诊的医院一定要具备急诊条件(可以紧急刮宫、输液和输血);
●不能当作常用避孕药物去服用。
药物流产不是常规的避孕方法,而仅仅是作为避孕失败发生意外妊娠后的一种补救措施。而且必须在有条件的医院,由医生监护和指导下进行,切忌擅自在家中服药流产,否则后果不堪设想。故广大女性要慎之又慎









